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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西洪都航空工业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度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重要提示

公司于2008年3月24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刊登了《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暨召开2008年度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了通知所列各项议案,会议召开期间无增加或变更提案的情况。

二、会议召开的情况

(一)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08年4月10日下午2:00

网络投票具体时间:2008年4月10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二)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南昌市富豪大酒店四楼会议室

(三)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四)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五)主持人:公司董事 陈文浩先生

公司董事长吴方辉先生因公出差,经公司过半数董事推选,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陈文浩先生主持。

(六)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范意见》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合法、有效。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授权代表共287人,代表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数为247,017,99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0.02%。

(一)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授权代表共6人,代表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数为217,496,37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1.64%。

(二)参加网络投票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股东共281人,代表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数为29,521,94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8.37%。

四、提案审议情况

本次大会按照会议议程,采用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会议认为,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各项条件。

同意票:246,914,371股,占有效表决权股权总数的99.96%;反对票26,449股,弃权票77,172股。

(二)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由于本议案涉及公司与中航科工和洪都集团的关联交易,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关联股东中国航空科技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中航科工”)和江西洪都航空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下称“洪都集团”)回避对本议案的表决,本议案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为48,337,727股,具体如下:

1、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发行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元。

同意票:48,209,606股,占有效表决权股权总数的99.73%;反对票28,129股,弃权票99,992股。

2、发行方式

本次发行的股票全部采取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的方式。

同意票:48,214,646股,占有效表决权股权总数的99.75%;反对票26,449股,弃权票96,632股。

3、发行数量

本次发行股票数量上限不超过9800万股(含9800万股)(根据2008年4月1日除权除息结果对2007年12月30日董事会审议通过发行数量7000万股进行了相应调整)。其中,控股股东中航科工以现金2.50亿元,洪都集团以经评估的飞机业务相关资产净值3.50亿元(以经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的评估结果为准)参与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份认购,如因相关审批机关对洪都集团认购股份的飞机业务相关资产范围进行调整,导致洪都集团认购股份的目标资产经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后的评估价值低于3.50亿元,洪都集团承诺以现金补足,直至认购股份的飞机业务相关资产净值及现金合计金额达到3.50亿元。本次非公开发行剩余部分股票将向其他特定投资者发行。在上述范围内,授权董事会根据实际认购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最终发行数量和比例。

同意票:48,197,006股,占有效表决权股权总数的99.71%;反对票26,449股,弃权票114,272股。

4、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本次发行对象为公司控股股东中航科工、关联方洪都集团、其他企业法人和机构投资者等不超过十名的特定投资者。

除公司控股股东中航科工以现金2.50亿元,洪都集团以经评估的飞机业务相关资产净值3.50亿元(以经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的评估结果为准)参与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份认购之外的其他发行对象的范围为:境内注册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信托投资公司(以其自有资金)、资产管理公司以及其他特定投资者。

同意票:48,197,006股,占有效表决权股权总数的99.71%;反对票26,449股,弃权票114,272股。

5、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1)发行价格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日(2008年1月3日),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2008年1月3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为35.76元(注: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2008年3月6日,公司200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07年度分红派息方案,即每10送4股(面值1元),派现金2元(含税)。2008年4月1日,公司分红除权除息,根据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则,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数量和发行底价相应调整为:发行股份总数不超过9800万股(含9800万股),非公开发行股票价格不低于25.4元/股。因此,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价格不低于25.4元/股。具体发行价格由向特定投资者通过竞价方式确定。

如公司的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除权、除息的,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数量和发行底价将进行相应调整。

(2)定价原则

A.发行价格不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公司每股净资产;

B.本次募集资金使用项目的资金需求量及项目资金使用安排;

C.公司股票二级市场价格、市盈率及对未来趋势的判断;

D.中国证监会对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有关规定。

同意票:48,205,406股,占有效表决权股权总数的99.73 %;反对票26,449股,弃权票105,872股。

6、锁定期安排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份,在发行完毕后,公司控股股东中航科工及关联方洪都集团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得转让,其他特定投资者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得转让。

同意票:48,205,406股,占有效表决权股权总数的99.73 %;反对票26,449股,弃权票105,872股。

7、上市地点

在锁定期满后,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同意票:48,197,006股,占有效表决权股权总数的99.71 %;反对票26,449股,弃权票114,272股。

8、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非公开发行计划募集资金净额原则上不超过25亿元(含洪都集团以飞机业务相关资产认购本次发行股票的出资额)。除洪都集团以飞机业务相关资产认购部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之外,向其他特定投资者(含中航科工)募集的现金拟投向下列项目,具体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 建设投资(拟用募集资金投资)
1 出口型L15高级教练机批生产能力建设技术改造项目 78905
2 国外航空产品转包生产技术改造项目 30394
3 K8飞机改进改型扩充批量生产能力技术改造项目 32875
4 N5B型农林多用途飞机批生产能力技术改造项目 13641
5 国内航空产品协作生产技术改造项目 4952
6 新初级教练机研制保障条件建设技术改造项目 4101
7 提高通用航空营运能力技术改造项目 4996
8 特设基础条件补充建设技术改造项目 4945
9 理化计量基础条件补充建设技术改造项目 4582
10 投资参股中航飞机起落架有限责任公司 10000
  合计 189391

 

注:以上项目具体名称以相关政府部门批复为准

本次非公开发行实际募集的现金少于拟投资项目的预计建设投资总金额时,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本次非公开发行实际募集的现金超出拟投资项目的预计建设投资总金额时,则超出部分全部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同意票:48,197,006股,占有效表决权股权总数的99.71 %;反对票26,449股,弃权票114,272股。

9、本次发行决议有效期

本次发行决议的有效期为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

同意票:48,197,006股,占有效表决权股权总数的99.71 %;反对票26,449股,弃权票114,272股。

10、《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详细内容见公司2008年1月3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的《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其补充公告详细内容见公司2008年3月26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的《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补充公告》。

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数量和发行价格的说明:2008年3月6日,公司200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07年度分红派息方案,即每10送4股(面值1元),派现金2元(含税)。2008年4月1日,公司完成分红除权除息,根据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则,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数量和发行底价相应调整为:发行股份总数不超过9800万股(含9800万股);非公开发行股票价格不低于25.4元/股。

同意票:48,197,006股,占有效表决权股权总数的99.71 %;反对票26,449股,弃权票114,272股。

(三)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运用的可行性报告的议案》

由于本议案第1、8、11事项涉及公司与关联方的关联交易,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关联股东中航科工和洪都集团回避对本议案的表决,本议案第1、8、11事项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为48,337,727股。

1、洪都集团以飞机业务相关资产认购本次发行股票

洪都集团拟以飞机业务相关资产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份。通过本次非公开发行,洪都集团飞机业务相关资产注入公司,主要包括机电国际分公司,工装工具分公司,起落架制造分公司,标准件分公司,飞机研发、装配、试飞试验设施,昌南工业园等与飞机研发制造相关的资产,经评估后的相关资产净值为3.50亿元。

上述飞机业务相关资产的范围及评估价值以经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的评估结果为准。

同意票:48,205,406股,占有效表决权股权总数的99.73 %;反对票26,449股,弃权票105,872股。

2、出口型L15高级教练机批生产能力建设技术改造项目

该项目是公司为了进行出口型L15高级教练机批生产能力建设而进行的技术改造。出口型L15高级教练机是先进的新一代喷气式超音速高级教练机,是为了满足培养第三代战斗机飞行员的需要而研制。

本项目预计建设投资总额78905万元(含3930 万美元),建设期3年,第4年投产,并于第6年达到设计生产能力。达产后形成年产10架出口型L15高级教练机的生产能力,按企业现有规模测算,达产年可实现增量年销售收入100000万元,增量税后利润13634万元。

同意票:246,885,671股,占有效表决权股权总数的99.95 %;反对票26,449股,弃权票105,872股。

3、国外航空产品转包生产技术改造项目

本次技术改造主要解决影响转包生产的瓶颈问题,同时在关键设备选型方面,适当考虑兼顾后续可能承接的大型飞机转包项目的需要。通过本次转包生产技术改造,能带动公司的生产、管理以及技术水平上一个新台阶,同时为公司参与国际市场竞争奠定坚实的基础。

本项目预计建设投资总额为30394万元(含2295.73万美元),建设期为3年,第4年投产,并于第7年达到设计生产能力。按企业现有规模测算,达产年可实现增量年销售收入34834万元,增量税后利润3849万元。

上述投资总额中包含空客投资项目4200万元,用于置换公司已/拟投入天津中天航空工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已投入600万元)、空客(北京)工程技术中心有限公司的出资。

同意票:246,877,271股,占有效表决权股权总数的99.94 %;反对票26,449股,弃权票114,272股。

4、K8飞机改进改型扩充批量生产能力技术改造项目

该项目是公司为了K8系列教练机扩充批量生产能力建设而进行的技术改造,以形成年产20架K8改进型教练机的生产能力为目标。

本项目预计建设投资总额为 32875万元(含 2231.1 万美元),建设期为 3 年,第4年投产,并于第6年达到设计生产能力。按企业现有规模测算,达产年可实现增量年销售收入54000万元,增量税后利润5074万元。

同意票:246,877,271股,占有效表决权股权总数的99.94 %;反对票26,449股,弃权票114,272股。

5、N5B型农林多用途飞机批生产技术改造项目

该项目主要承担N5B型农林多用途飞机的转批生产任务,生产纲领为年产整机30架份。本次技术改造主要是根据公司N5系列型号飞机的生产现状,对关键生产设备进行必需的补充和更新,使公司的飞机生产技术装备能适应N5B型飞机批量生产需要。

项目预计建设投资总额为 13641万元(含 1066万美元),建设期为2 年,第3年投产,并于第5年达到设计生产能力。按企业现有规模测算,达产年可实现增量年销售收入15000万元,增量税后利润912万元。

同意票:246,877,271股,占有效表决权股权总数的99.94 %;反对票21,269股,弃权票119,452股。

6、国内航空产品协作生产技术改造项目

本项目所承担的产品系国内各主机厂生产的各型飞机的零部件协作加工产品。本次技术改造主要解决影响航空产品协作生产中的瓶颈问题,同时在设备选型方面,兼顾考虑公司自有产品加工的需要,建设内容主要是购买生产用工艺设备。

项目预计建设投资总额为4952万元(含 460 万美元),建设期为 2 年,第3年投产,并于第5年达到设计生产能力。按企业现有规模测算,达产年可实现增量年销售收入14500万元,增量税后利润1034万元。

同意票:246,877,271股,占有效表决权股权总数的99.94 %;反对票26,449股,弃权票114,272股。

7、新初级教练机研制保障条件建设技术改造项目

技术改造总目标定位在“提高新研产品试验验证能力”的主方向上,不盲目求大、求全,强调突出重点和关键,做到实用,能真正解决新初级教练机研制中的实际问题。

该项目建设投资预计4101万元,将解决公司新初级教练机的研制瓶颈,进一步提高公司新产品的开发能力,为公司提高市场竞争力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

同意票:246,877,271股,占有效表决权股权总数的99.94 %;反对票26,449股,弃权票114,272股。

8、提高通用航空营运能力技术改造项目

该项目的建设内容主要是为公司控股的江西长江通用航空有限公司新配置2架通用飞机以及部分与之配套机场设备、新建建筑面积约1750平方米的通航综合办公楼。通过项目的实施,企业将具备承接高附加值运营项目的通航营运能力,能满足江西省及周边地区对通航服务项目的需求,对推动通航产业的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作用,具有良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

本项目预计建设投资总额为4996万元,本项目建设期为 1 年,第2年投入运营。正常运营当年可实现新增销售收入2400万元,新增税后利润607万元。

同意票:48,197,006股,占有效表决权股权总数的99.71%;反对票26,449股,弃权票114,272股。

9、特设基础条件补充建设技术改造项目

通过本次与飞机批生产配套的基础条件补充建设,不仅使公司具备了完成飞机批生产任务所需配套的特设测试技术水平和能力,同时也使公司特设测试技术水平上一个新台阶。这对于提高我国教练机、通用飞机设备系统的研制水平和开发能力,具有重要意义。

项目建设投资预计4945万元。

同意票:246,877,271股,占有效表决权股权总数的99.94%;反对票26,449股,弃权票114,272股。

10、理化计量基础条件补充建设项目

通过本次与飞机批生产配套的基础条件补充建设,不仅使公司提高完成飞机批生产任务所需配套的理化计量测试技术水平和能力,使产品质量得到可靠保障,同时也使公司理化计量测试技术水平上一个新台阶,解决公司测试设备、设施,数字化程度与当前发展不相适应的问题。同时对于提高我国教练机、通用飞机设备系统的研制水平和开发能力,具有重要意义。

项目建设投资预计4582万元。

同意票:246,877,271股,占有效表决权股权总数的99.94%;反对票26,449股,弃权票114,272股。

11、投资参股中航飞机起落架有限责任公司

中航飞机起落架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航飞起”)前身为陕西汉中572厂和湖南长沙市望城县3028厂(均为中航二集团所属起落架生产企业)。2007年10月,经国防科工委批准,中航二集团、华融集团公司以所持上述两家企业全部股权作为出资,陕西燎原液压股份有限公司、中南大学所属粉墨冶金工程研究中心以现金出资,正式设立了中航飞起。公司注册资金2.15亿元,其中中航二集团所持股比为62.54%;中国华融资产管理公司所持股比为18.73%;陕西燎原液压股份有限公司所持股比为14%;粉墨冶金工程研究中心所持股比为4.73%。

中航飞起的公司经营范围:飞机起落架、飞行器着陆装置和液压附件、航空密封件和地面设备及其他军民品的设计、制造、销售、售后服务及备案范围内的进出口业务;国际民用飞机起落架及附件的转包生产;飞机起落架修理,技术服务、咨询等服务。

公司拟用本次募集资金1亿元对该公司进行增资。

该项增资已获得中航飞起股东会审批通过。

同意票:48,202,186股,占有效表决权股权总数的99.72%;反对票21,269股,弃权票114,272股。

(四)审议通过《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相关的股份认购及资产收购等协议的议案》

2007年12月29日,公司与中航科工、洪都集团就本次非公开发行事宜分别签订了《股份认购协议》与《股份认购及资产收购协议》;鉴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通过了关于调整本次非公开发行滚存未分配利润安排的议案及公司200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司与中航科工、洪都集团于2008年2月22日分别签订了《股份认购协议》的补充协议和《股份认购及资产收购协议》的补充协议。

由于本议案涉及公司与中航科工和洪都集团的关联交易,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关联股东中航科工和洪都集团回避对本议案的表决,本议案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为48,337,727股。

同意票:48,197,006股,占有效表决权股权总数的99.71%;反对票26,449股,弃权票114,272股。

(五)审议通过《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公司的持续关联交易的议案》

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虽然公司业务与资产范围发生变化,但仍与洪都集团存在持续性关联交易。

1)持续性关联交易项目

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公司与洪都集团的持续性关联交易项目包括:

1、生产及公用工程协议

1.1、机体销售

1.2、动力保障

1.3、物资供应

2、技术合作服务

3、资产租赁

4、土地租赁

5、社会综合服务

6、其他

2)持续性关联交易的定价原则

1、持续性关联交易应遵循有偿公平、自愿的商业原则,关联交易的价格原则上应不偏离市场独立第三方提供同类产品或服务的价格或收费标准;

2、关联交易项目有国家定价或国家指导价格的,适用国家定价或国家指导价格;

3、关联交易项目没有国家定价或国家指导价格的,参照市场价格确定;

4、关联交易项目没有市场价格的,按实际成本加合理利润的原则由双方协商定价;

5、对于某些无法按照“成本加利润”的原则确定价格的特殊服务,由双方依据合理原则协商定价。

3)持续性关联交易协议的签署

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公司与洪都集团将根据上述关联交易项目分别签署相关协议。

由于本议案涉及公司与关联股东的关联交易事项,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关联股东中航科工和洪都集团回避对本议案的表决,本议案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为48,337,727股。

同意票:48,197,006股,占有效表决权股权总数的99.71%;反对票26,449股,弃权票114,272股。

(六)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非关联股东批准中航科工及关联方洪都集团免于发出要约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控股股东中航科工及关联方洪都集团认购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将触发要约收购义务,并符合该法规定的有关申请免于发出要约收购的情形。公司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大会非关联股东批准中航科工及关联方洪都集团免于发出要约,并向中国证监会提出申请。待取得中国证监会的豁免批准后,中航科工和洪都集团认购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方可实施。

由于本议案涉及公司与中航科工和洪都集团的关联交易事项,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关联股东中航科工和洪都集团回避对本议案的表决,本议案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为48,337,727股。

同意票:48,197,006股,占有效表决权股权总数的99.71%;反对票26,449股,弃权票114,272股。

(七)审议通过《申请豁免信息披露的议案》

因公司业务涉及军品生产,信息披露中涉及国家利益和军事秘密的相关信息,董事会提议公司向证券监督管理部门和证券交易所提出涉及国家利益和军事秘密的相关信息披露豁免申请。

同意票:246,877,271股,占有效表决权股权总数的99.94%;反对票26,449股,弃权票114,272股。

(八)审议通过《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滚存未分配利润安排的议案》

本次非公开发行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安排为:公司非公开发行前所形成的未分配利润由本次发行完成后的新老股东共同享有。

由于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关联股东中航科工和洪都集团回避对本议案的表决,本议案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为48,337,727股。

同意票:48,197,006股,占有效表决权股权总数的99.71%;反对票26,449股,弃权票114,272股。

(九)审议通过《关于非公开发行涉及重大关联交易报告的议案》

关于非公开发行涉及重大关联交易的报告的内容详见公司于2008年1月3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上的《江西洪都航空工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重大关联交易的公告》。

由于本议案涉及公司与中航科工和洪都集团的关联交易事项,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关联股东中航科工和洪都集团回避对本议案的表决,本议案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为48,337,727股。

同意票:48,192,666股,占有效表决权股权总数的99.70%;反对票26,449股,弃权票118,612股。

(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江西长江通航有限责任公司及其股东签订〈增资协议〉的议案》

相关内容请参见公司于2008年3月24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上的《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公告》。

由于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关联股东中航科工和洪都集团回避对本议案的表决,本议案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为48,337,727股。

同意票:48,197,006股,占有效表决权股权总数的99.71%;反对票26,449股,弃权票114,272股。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中航飞机起落架有限责任公司及其股东签订〈增资协议〉的议案》

相关内容请参见公司于2008年3月24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上的《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公告》。

由于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关联股东中航科工和洪都集团回避对本议案的表决,本议案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为48,337,727股。

同意票:48,197,006股,占有效表决权股权总数的99.71%;反对票26,449股,弃权票114,272股。

(十二)审议通过《董事会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说明的议案》

相关内容请参见公司于2008年3月24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上的《董事会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说明的公告》。

同意票:246,877,271股,占有效表决权股权总数的99.94 %;反对票26,449股,弃权票114,272股。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08年度盈利预测报告的议案》

相关内容请参见公司于2008年3月24日上传至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公司盈利预测审核报告(中瑞岳华专审字[2008]第1347号)。

同意票:246,856,411股,占有效表决权股权总数的99.93 %;反对票47,309股,弃权票114,272股。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与本次非公开发行相关事宜的议案》

为合法、高效地完成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工作,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决议有效期内全权办理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有关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授权董事会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按照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发行议案,制定和实施本次发行的具体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发行时机、发行数量、发行起止时间、发行价格、发行对象等事宜。

2、授权董事会批准、签署与本次非公开发行有关的各项文件、协议、合约;

3、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申报事项;

4、授权董事会根据实际情况,在不改变拟投资项目的前提下,对上述单个或多个拟投资项目的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

5、授权董事会根据本次实际非公开发行的结果,修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变更工商登记及有关备案手续;

6、授权董事会在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办理新增股份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流通等相关事宜;

7、如证券监管部门对非公开发行政策有新的规定,授权董事会根据证券监管部门新的政策规定,对本次具体发行方案作相应调整;

8、在法律、法规、有关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允许范围内,授权董事会办理与本次非公开发行、申报、上市、募集资金实施方式等有关的其它事项。

9、本授权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内有效。

由于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关联股东中航科工和洪都集团回避对本议案的表决,本议案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为48,337,727股。

同意票:48,197,006股,占有效表决权股权总数的99.71 %;反对票26,449股,弃权票114,272股。

五、律师见证情况

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徐莹律师现场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及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江西洪都航空工业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度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嘉源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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